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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处

负责人:吴 涛(主持工作)

工作人员:王桂娟、汪媛媛(试用期)


工作内容和职责

  财务处是负责院财务统一运行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。负责院各项经费的预算、决算、核算工作,如实反映院内财务状况,合理编制年度、季度财务计划以及有关报表,检查、指导、监督各部门对预算的执行情况;依法组织收入,努力节约支出;负责全院职工工资、津贴的发放和有关费用的报销工作;负责院收藏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;加强会计核算工作,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;协助院领导制定院内各项经济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。认真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和国务院《会计人员职权条例》、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》、《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》等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及财务会计制度,建立健全院内财务会计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