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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论大写意 十论大写意

来源:发布时间:2013-12-19

写意是一切艺术最高的要求和最终的目的。“写意”、“大写意”,作为中国画的画法由来已久。“写意”一词最早出现于《战国策·赵策二》“忠可以写意”,解释为“公开的表达心意”。它是超越时空的创造,是中国文化本源的重要特征,使中国画保存并不断加强和显示着她“超以象外”的东方气质。从先秦至隋唐,从隋唐至宋元,从宋元至明清,“写意”一脉传承不断超越。而“大写意”既是对写意品质的一种强调,对写意范畴的一种扩展,更是对写意从画种,材料之“器”层面向“道”层面的提升和升华;岩画、彩陶清新本真的描画;玉器、青铜神妙狞厉的远古气息;顾恺之飘逸若神的精彩绢绘;王维“凡画山水,意在笔先”的论调;白居易《画竹歌》“不从根生从意生”的言词;张彦远在《历代名画记》中论顾恺之画“意存笔先,画尽意在”、“虽笔不周而意周”;欧阳修也有“心意既得形骸忘”、“古画画意不画形”的诗句;苏东坡论吴道子画有“出新意于法度之中”一说。此后,赵孟頫的“存古意”理论、梁楷的大写意人物画、徐渭的大写意花卉、陈洪绶的古意人物,以及元四家、明四家、四僧、八怪、海上画派等无不以写“意”为正宗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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